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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年产12万吨饲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5-09-09 08:30:4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年产12万吨饲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年产12万吨饲料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远民族工业园兴园大道2号

建设单位

连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年产8万吨饲料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扩建年产12万吨饲料建设项目,扩建后全厂年产20万吨饲料建设项目。扩建前后项目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未发生变动,即用地面积为35819.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405.9平方米。扩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环评机构

清远市远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新塘园区污水处理厂。
2.卸料、粉碎/过筛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初清、二次预混、混合、制粒、包装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
3.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包装材料交由对应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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